2007年7月1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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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何必得“狗”不饶人
周士君

  低保本属充满人性且温馨的政策关怀,然而却经不起一声不经意的狗叫。《潇湘晨报》7月16日报道,长沙一对夫妇日前接到通知,其每月570元的低保已被取消,原因是区民政局检查时,发现他家有狗在叫。可实际上,这只“肇事狗”是熟人送来陪他们生病的儿子玩的,并非拥有“常住户口”的宠物狗,故而这对夫妇很委屈,也很后悔。
  据这对夫妇的邻居们透露,他们从未看见这家人遛狗,这家人经济拮据也是事实,而且一家三口都有病在身,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政府给予的低保。可仅仅因为家中传出一声冷不丁的狗叫,这唯一的经济来源就化为乌有。
  而低保管理机构专门与狗过不去的,还并非长沙一地,前些年在重庆,就发生过孤寡老人因收养流浪狗而被取消了低保资格的事。尽管低保操作者对如此拿狗说事也感到有点不合情理,但限于政策规定,他们也无能为力。
  实际上,把家里养没养狗当作享受低保资格的政策门槛,本身就显得有点荒唐。养狗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穷人和富人都可以养狗。区别在于:富人自有富人或奢侈或娇贵的养法,穷人也有穷人或节俭或简易的养法。所以,低保政策借狗设槛,甚至把许多低保户推入两难境地,实在有违低保应有的人性关怀。
  低保政策乃政府提供给困难群体赖以生存的一种底线性救助,故其首先应体现出足够的无偿性和低门槛来,更应以其足够的包容性来折射出耀眼的人性之光。贫穷可以是“天灾”,也可以是“人祸”,但绝不应是“罪恶”。把养不养狗作为能否享受低保的一把政策标尺,显然为低保蒙上了一层浓重的政策歧视色彩,也无异于在低保对象和低保政策之间横亘了一道附带惩戒性条件的高门槛。
  我们可以理解,有关部门为低保加上“养狗”这道槛,出发点是为了杜绝有些生活并不困难的人也来领低保,为的是令更多确实需要救济的人能获得救助。但是,假若因此而让原本充满人性关怀的低保政策,在操作环节变得毫无人性可言,岂不适得其反?